关于加强番禺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5 16:54 来源:暨南大学中文官网

番禺校区各单位、师生员工:

    为预防遏制交通及火灾事故,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区实际,番禺校区将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1月1日起,进入番禺校区及在校区内上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悬挂公安机关核发的牌照。校门安保人员将对进入校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核查管理,无合规牌照的师生员工(含校外来访人员)电动自行车禁止入校。

    二、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各类楼宇内部及公共区域等场所充电,如需充电请将车辆骑行至集中充电点(校区南门出口停车场、东门出口南侧)。

    三、电动自行车请于非机动车道行驶,驾驶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超速,主动遵守交规,共同维护校内交通秩序。

    四、电动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校区规划的停车区域内,严禁乱停乱放,禁止在消防通道、行车区域、斑马线、草坪等区域停放。

    请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文明骑行、安全用车,共同做好校区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docx

    附件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网上申请流程.docx



暨南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暨南大学番禺校区保卫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