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校区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发校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和活力,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番禺校区党委将于近期开展以“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为主题的“党员先锋模范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际行动,是激发校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生机和活力的有效载体。通过创建活动,让党员在单位里把自己的身份亮出来,在岗位上把良好的形象树起来,在群众中把先锋模范作用显出来,挖掘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二、创建标准
“党员先锋模范岗”要符合以下几条标准:
(一)讲党性。立场坚定,是非分明,履行义务。
(二)守纪律。遵纪守法,令行禁止,秉公办事。
(三)做表率。立德树人,率先垂范,团结协作。
(四)创佳绩。工作及时,办事高效,业绩明显。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评选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员先锋模范岗”创建成常态化机制。“党员先锋模范岗”实行滚动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经个人申报,各基层党组织推荐,领导小组评审、授牌,在其岗位的显著位置悬挂“党员先锋模范岗”标牌。
创建共分三个阶段:
1.“亮身份”阶段
全体共产党员要亮出身份,佩戴党员徽章,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2.“党员先锋模范岗”创建阶段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党员先锋模范岗”创建标准,对全体党员严格要求,积极动员广大党员同志争当“党员先锋模范岗”
3.岗位评选表彰挂牌阶段
评选步骤如下
(1)个人申请
(2)基层党组织推荐
(3)领导小组评审
(4)评审结果公示
公示结束后,授予“党员先锋模范岗”标牌。
四、创建要求
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员先锋模范岗”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活动的效果放到实践中去检验和完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创建活动落实处、有实事、见实效。
五、活动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积极组织党员申报,“党员先锋模范岗”授牌名额限制为每个党支部1个名额。
(二)请将附件中的《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党员先锋模范岗”个人申报表》纸质版材料交至环境与气候研究院2101办公室,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37336618;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ecioffice@jnu.edu.cn,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
番禺校区党委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