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校区关于开展废旧非机动车辆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6 09:33 来源:

校区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有效释放车辆停放空间,校区将对长期闲置、无人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处置,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废旧非机动车辆认定标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车体残旧、落尘,严重生锈、破损;

(二)车胎蔫瘪、长期闲置明显无人使用。

二、废旧非机动车辆清理计划

(一)宣传告知阶段:2026年7月6日至12日;

(二)自行清理阶段:2026年7月13日至16日;

(三)集中清理阶段:2026年7月17日至20日。

三、补充说明

(一)凡符合废旧非机动车辆认定标准的车主,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非机动车辆妥善安排处理;

(二)本次清理范围涵盖校内一期、二期地块、东门外停车场、南门出口外停车场;

(三)2026届毕业生请提前做好车辆处理工作,通过转让给校外人员、自行骑出校外等方式将车辆带离学校;

(四)逾期未处理的废旧非机动车辆,校区将统一进行清理。


特此通知



番禺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7月6日


文 | 张军

校对 | 柳叶

编辑 | 刘艺

初审 | 王雪莹

终审 | 刘金顺 王雪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