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有效释放车辆停放空间,校区将对长期闲置、无人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处置,现就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废旧非机动车辆认定标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车体残旧、落尘,严重生锈、破损;
(二)车胎蔫瘪、长期闲置明显无人使用。
二、废旧非机动车辆清理计划
(一)宣传告知阶段:2025年6月20日至30日;
(二)自行清理阶段:2025年7月1日至7日;
(三)集中清理阶段:2025年7月8日至14日。
三、补充说明
(一)凡符合废旧非机动车辆认定标准的车主,请在规定时间内将非机动车辆妥善安排处理;
(二)本次清理范围涵盖校内一期、二期地块、东门外停车场、南门出口外停车场;
(三)2025届毕业生请提前做好车辆处理工作,通过转让给校外人员、自行骑出校外等方式将车辆带离学校;
(四)逾期未处理的废旧非机动车辆,校区将统一进行清理。
特此通知
番禺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文 | 张军
校对 | 柳叶
编辑 | 刘艺
初审 | 王雪莹
终审 | 刘金顺 王雪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