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师生员工:
为强化校园非机动车辆管理,有效释放车辆停放空间,满足师生员工车辆停放需求,校区将对长期闲置、无人使用的废旧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处置,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废旧自行车认定标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车体残旧、落尘,严重生锈、破损;
(二)车胎蔫瘪、长期闲置,明显无人使用。
二、废旧自行车清理时间及办法
(一)宣传告知阶段:2023年6月17日-26日;
(二)自行清理阶段:2023年6月27日-7月9日;
(三)集中清理阶段:2023年7月10日-7月16日。
三、补充说明
(一)凡符合废旧自行车认定标准的车主,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自行车妥善安排处理;
(二)2023届毕业生请提前做好车辆处理工作,通过转让校外人员、自行骑出校外等方式将车辆带离学校;
(三)逾期未处理的废旧自行车,校区将统一进行清理。
番禺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
文 |张军
校对 | 柳叶
编辑 | 刘艺
初审 | 王雪莹
终审 | 区向丽 金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