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校区各党总支、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番禺校区党委坚持把办实事、解难题、开新局、促发展贯穿于党史学习教育过程,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凝心聚力践初心,着力解决广大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涌现出一批典型案例。
为深入挖掘各党总支、支部工作中的亮点特点,加强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校区党委经研究决定,在校区范围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番禺校区党委“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党委
承办单位:番禺校区后勤党支部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至12月
四、参评范围
番禺校区党委各党总支、支部
五、案例要求
(一)真实性。案例均来自各党总支、支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过程中的真实经验。
(二)创新性:案例要贴近校区师生的切实需求,针对解决师生“急难愁盼”的问题,方法上有创新,工作上有创造。
(三)实效性:案例要聚焦解决校区师生重点、痛点问题,激发党员活力,推动中心工作,对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师生反映良好。
六、案例要素
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详实、语言生动和感染力。案例材料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背景和起因:案例背景、起因等。
(二)做法与经过:案例准备工作、组织及实施过程、后续工作等方面。
(三)成效与反响:案例开展取得的实际效果及经验启示。
(四)创新意义与价值:案例创新性做法和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
七、相关要求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每个支部至少提交一个“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例,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可图文并茂进行生动展示(图片下方须标注说明)。
(二)请各支部于12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版以“支部名称+案例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wangxiaowen5455@jnu.edu.cn。
(三)番禺校区党委将于12月中旬对各党总支、支部提交的案例进行统一评选,最终评选出“践初心奖”“孺子牛奖”“心连心奖”“金点子奖”若干名,并授予荣誉证书。
(四)番禺校区党委将对获奖优秀案例进行线上集中展示,统一宣传推广,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积极地参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老师 020-37338317
中共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党委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