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区内治安管理,维护正常校园秩序,营造井然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迎新环境,经校区研究决定,9月12日——9月14日对校园内摆摊设点和营销行为作以下规定:
一、摊位只提供给我校学生创业活动使用,每个申请的创业团队至少3名队员,其中1名为负责人(负责团队的全面运营),每团队需要一名在职老师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团队进行合理售卖及摊位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校区允许的情况下在校园内随意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或进入学生宿舍推销学习生活用品和进行其它营销活动。
二、校区将在T4栋学生宿舍后街统一划定摊位,除收取摊位押金外,校区不收取任何费用。
1. 各摊位摆卖学生所需生活用品,禁止售卖食品和相关饮料等。
2.押金500元人民币,租用关系解除后退还。
3.申请人须填写申请表(附件一),并由指导老师签写意见。
4. 申请审批后获取《临时经营许可证》,如发现无证摆卖,一律交校区保卫办处理。
5. 禁止和校外人员一切形式的合作,一经发现取消售卖,团队所有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并追究其责任。
三、获准使用摊位的团队必须诚信合法经营、不售卖三无产品、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全部责任。
四、有意向的团队请于9月10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南校区图书馆619室申请预订摊点,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37330040(工作时间08:30—12:00、14:00—17:30)。
南校区管委会
2015年9月2日
附件一:
暨南大学南校区2015年校园迎新售卖摊位申请表
申请
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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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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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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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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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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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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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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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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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时间(选择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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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 13日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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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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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摊点 (名称)对本次暨南大学南校区迎新售卖作以下承诺:
一、所售卖商品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品质量要求和标准,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二、不将摊点转租或分租于其他商户或个人。
三、服从校区管理人员管理。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一经核实,立刻退场,并承担所有相关损失。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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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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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职责:审查该团队性质及人员构成;监督该团队所售卖物品种类及合理性。)
指导老师姓名:
联系电话:
所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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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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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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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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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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