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国庆假期后,南校区相关教学工作将正式进入正常秩序。现将假期结束后上课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休息房安排
为了给在南校区上课的教师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校区在学生宿舍T1栋8楼准备了任课教师午休房。
1.午休房原则上只提供给上下午同时安排了课程的老师午休使用,夜晚不安排留宿;
2.每天上下午均有课的老师可凭教师工作证到T1栋8楼前台登记入住午休房;
3.由于房间较少,为了提高使用率,每位任课教师无法固定房间床位,须每天办理入住手续。
二、各学院办公点安排
为了方便各学院在南校区安排落实教务和学生等工作,校区统一为各学院在教学大楼一层安排了临时办公地点,具体办公点如下:
|
院系和相关教学单位
|
房号
|
1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环境学院、药学院
|
116
|
2
|
国际学院、理工学院、大学生艺术素质教学部
|
118
|
3
|
四海书院办公室、指导老师室
|
121
|
4
|
四海书院教务、导师室
|
122
|
5
|
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社会科学部
|
126
|
6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公共教学室、高等数学公共教学室
|
127
|
7
|
经济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关系学院
|
128
|
8
|
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公共教学室、中文系
|
129
|
9
|
体育部
|
130
|
1.请各学院于10月8日后凭学院加盖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到收发室(教学楼一楼112室)领取钥匙。联系人:张老师 15626415812
2.学院办公点是学校公共办公场所。各学院入驻人员务请爱护办公室室内设施和物品,节约用电,并自觉维护整洁的办公环境。
3.下班之后,请及时关闭门窗、空调和电灯。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室内家具、物品等。
三、教师休息区、教工休息室、教工活动室和课室管理中心的安排
为方便广大教师课间休息并为广大教职员工提供相应的交流、休息的场所,营造良好的教学、学习和工作氛围。校区已将教学楼一楼108室设置为教工活动室、124室设为教工休息室和班车等候室;此外,教学楼二、三、四楼北区楼层中部皆设有教师休息区。
课室管理中心设置在教学楼二楼224房,联系人:杨燕13710931274 黄中明18825184505
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学校教务处
2014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