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校区关于实行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号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1 10:31 来源:番禺校区

校区师生员工: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秩序,按照《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番禺校区将实行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号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通行号牌上牌时间

   2023821日至915日。

   二、校园通行号牌相关规定

   (一)允许进入校园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校园通行号牌管理,申办校园通行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具备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2023915日(含915日)前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号牌且符合广州市管理规定的校内单位、个人的电动自行车,由学校支付费用,统一办理号牌。2023916日起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号牌的费用自理(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号牌费用25/个)。

   (三)2023630日前(含630日)在番禺校区注册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每位学生限办1个号牌,202371日及以后注册的学生不予办理。

   (四)各校门实行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号牌识别电子门禁系统管理,因毕业、离职等原因离校的人员,校园通行号牌自动失效并注销号牌信息。

   (五)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号牌线上申办线下上牌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个人服从校区管理,积极配合执行学校决定,电动自行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应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消防、治安法律法规以及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共同建设平安校园。

 

   特此通知

 

   附件:

   1.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doc

   2.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号牌办理方案.xls

   3.暨南大学番禺校区电动自行车上牌操作指南.docx

 

 

番禺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3821


文 |张军

校对 | 柳叶

编辑 | 刘艺

初审 | 王雪莹

终审 | 区向丽 金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