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番禺校区关于加强建设及修缮工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2 15:01 来源:番禺校区


暨番校通﹝2017﹞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番禺校区的建设及修缮工程管理,加强校区的公共资源及设施的成品保护,保证校园安全,结合学校和校区相关管理规定,现就做好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番禺校区进行的各项建设工程及修缮工程,需以书面形式向番禺校区管理委员会报备。并根据要求填写《番禺校区建设及修缮工程管理报批表》,待校区明确落实各项配合工作后才可以进行相关的施工工作,必要时召开协调会。严禁未报备擅自施工。

    所有工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在校区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暨南大学及番禺校区相关工程管理规定,并接受校区管理委员会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建筑物、水电系统、校园绿化、道路成品保护及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要求:

    1.修缮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各项设计规范,对原建筑的结构进行改造时必须请原设计单位进行复核,不得影响结构安全。

    2.修缮工程必须充分考虑用电用水安全,在对原大楼的水电系统尤其是电路系统进行改造时必须充分考虑原大楼的用电负荷,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或改大电路开关,避免出现事故。

    3.对于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时对基础设施成品保护的要求。

    (1)保护好建筑原有的布线和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风、绿化等),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除、破坏或覆盖房屋内原有设施(如插座、龙头、温控开关、电话插口及其它设备等);

    (2)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原有设施进行还原;

    (3)若必须将设备移出,请在施工前告知校区相关单位并确认施工的可能性;如需恢复的,施工完成后通知相关单位重新安装;

    (4)若因未及时通知导致出现设备和系统损坏或丢失,线路损毁,绿化植物死亡等情况,重新恢复的相关费用由用户单位承担。

    4.对于新的基建项目,必须保护好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埋地管线管井及绿化植物,保证设备通畅可用、绿植正常存活;对施工场地内的户外设备及绿化植物,若需迁移,校区指定位置迁移或回收保护,且必须保证设备正常、绿植存活。迁移、迁回设备、树木及场地复绿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校区道路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开挖,施工单位确因工程需要,需对道路进行开挖等,事前须报校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

    6.所有施工单位产生的垃圾、建筑废料等必须及时运出校区,不得在校区内倾倒。

    7.上述工作负责单位为校区管理委员会后勤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7330072。

    三、网络设施成品保护要求:

    1.对于建筑施工,要求保护好施工场地范围内的管线管井,保证通畅可用;对施工场地内的户外设备,若必须迁移,须通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回收设备,施工完成后通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重新安装。

    2.修缮改造要求各单位施工时对网络基础设施成品保护。

    (1)保护好房屋原有的网络布线和各类网络设备,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除、破坏或覆盖房屋内原有设施(如网络布线、网络信息点、无线天线、校园一卡通门禁及其它网络设备等);

    (2)若项目施工涉及跨房间或跨楼层布线施工,在空间容量满足的情况下,经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同意,可使用楼栋现有弱电线槽(含楼层水平线槽及楼层间垂直线槽),但需按布线规范施工,要求整洁美观、排线有序,且需间隔标注线路用途及所属单位,不得破坏原有线槽内的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线槽覆盖保护。

    (3)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原有设施进行还原;

    (4)若必须将设备移出,须在施工前通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回收设备;施工完成后通知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重新安装;

    (5)若因施工导致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线路损毁等情况,重新恢复的相关费用由用户单位承担。

    3.上述工作负责单位为校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电话:020-85220304、020-85220305。

    四、通信设施成品保护要求:

    1.校区通信设施主要包括无线移动电话通信设施和固定电话通信设施。

    2.对于修缮、建筑施工等,要求保护好施工场地范围内的通信管线管井,保证通畅可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除、破坏或覆盖房屋内原有设施。

    3.施工单位确需对施工场地内的通信设备进行迁移或重新布置等,事前须报校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

    4.若因施工导致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线路损毁等情况,重新恢复的相关费用由用户单位承担。

    5.上述工作负责单位为校区党政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7330012。

    五、消防、监控、安全设施成品保护及校园通行的要求:

    1.校区消防设施是公安机关验收确认的必备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进行改动,所产生的后果由其全部承担责任。

    2.对于修缮、建筑施工等,要求保护好施工场地范围内的消防、监控和安全设施,保证通畅可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除、破坏或覆盖房屋内原有设施。

    3.施工单位确需对施工场地内的消防、监控和安全设施进行改动等,事前须报校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能实施。

    4.对于修缮工程,如防火区间产生变化、消防设施重大变更、装修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等,必须请有消防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新的设计,并报广州市番禺区公安消防大队备案。取得备案回执后才能进场施工,并在施工完毕后由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5.若因施工导致出现设备损坏、丢失,线路损毁等情况,重新恢复的相关费用由用户单位承担。

    6.校区建设及修缮工程施工人员,需凭后勤办公室批示的施工许可相关文件,到校区保卫办公室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所有进校车辆需校区保卫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才能进校,且进校后需严格遵守校区相关交通管理规定。

    7.校区建设及修缮工程施工之前,应需做好围蔽施工的要严格做好安全围蔽。

    8.上述工作负责单位为校区管理委员会保卫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7338037。

    六、校区内部报批流程:

    番禺校区的建设及修缮工程管理第一受理单位为校区管理委员会后勤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7330072)。后勤办公室受理后,由其协调校区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党政事务办公室、保卫办公室等单位处理相关事项。


附件:番禺校区建设及修缮工程管理报批表


番禺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附件:(点击附件下载) 

番禺校区建设及修缮工程管理报批表(201706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