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校区关于开展2016年实物资产清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10:24 来源:番禺校区

 

校区各单位:

为加强番禺校区实物资产管理,摸清资产现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实物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番禺校区2016年度实物资产清查工作将于410-510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截止到20161231日,番禺校区管委会各办公室、各学院、各延伸单位等使用的校区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

二、清查内容

(一)资产帐与实物相符情况

(二)资产标签张贴情况

(三)资产领用人签字情况

三、清查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自查阶段(411-424日)

管委会各办公室等有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登录资产管理系统,下载本单位资产账目清单,自行对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其他各学院、各延伸单位使用校区公共资产无系统权限的根据资产领用清单,自行对本单位使用的资产实物进行清查。具体要求如下:

1.对本单位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发现资产数据信息有误的,及时与资产管理部门联系进行更正;资产领用人和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应在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或通知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资产标签脱落或模糊的,应进行补贴和更换;资产存在借出情况的,应完善借出登记审批手续。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反映资产情况。依据自查结果分类填写相应的登记表,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24报送后勤办公室。

1)如清查盘点中发现盘亏的资产,需查明原因,填写《暨南大学资产清查有账无物登记表》(设备、家具分开表格填写)(附件1)。

如有账无物原因属于“丢失”的,需同时提交《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 (有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失申请,打印出报告单,经单位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加盖公章;使用校区公共资产无系统权限的写书面情况报告,说明丢失物品、原因、编号)及经当事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丢失事故情况的详细说明。

2)如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的资产,请填写《暨南大学资产清查有物无账登记表》(附件2)(设备、家具分开表格填写)。

3)各延伸单位、各学院清查仪器设备时,需根据标签条码对应记录好设备序列号,有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需在系统里做好备注,使用校区公共资产无系统权限的在自查情况报告中做好记录。

4)对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进行总结,有资产管理系统权限的填写《暨南大学资产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其他各学院、各延伸单位使用校区公共资产但无系统权限的填写《番禺校区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单位清查自查情况报告》(模板)(附件4)。

(二)校区检查阶段(425-55日)

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检查具体安排届时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58-512日)

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特此通知。


附件:1.《暨南大学资产清查有帐无物(盘亏) 登记表》.doc(设备、家具分开表格填写)

2.《暨南大学资产清查有物无帐(盘盈)登记表》.doc(设备、家具分开表格填写)

 3.《暨南大学资产清查自查情况汇总表》.doc

 4.《番禺校区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单位清查自查情况报告》(模板).docx




番禺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74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