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9 00:00 来源:

 

南校区各单位:
    为落实《暨南大学党委暨南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暨党通〔2016〕6号)要求,大力弘扬“贵在参与,奉献爱心”的精神,形成“人人参与奉献爱心”的氛围,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开展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南校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四海书院全体职工。
    二、学校号召:高度认识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围绕“广东贫困人口脱贫的方向”,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热心支持“扶贫济困日”活动,踊跃参与扶贫捐款,能力不分大小,善举不分先后,人人奉献爱心,为扶持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而捐款,共同为扶贫开发事业做出贡献。
    三、扶贫捐款要按照“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进行。为体现广大干部的带头作用,建议党政管理干部参照以下标准捐款:处级干部不少于100元、科级干部不少于60元。其余员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捐款与否。
    四、捐助时间:从即日起开始捐助,捐款按照单位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党员和非党员捐款分开登记,于7月7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统一汇总至南校区党政事务办公室,统一上交给学校相关单位,同时在南校区网站公布各单位捐款数额。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做好活动的传达和组织发动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37330010
南校区党工委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