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院获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
发表日期:2025-03-21 点击: 16

  3月17日,经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暨南大学法学院获批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据悉,这是省人大首次在高校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

  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单位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立法工作需要,选定的在基层协助收集和反映立法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的固定联系单位,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在法学学科建设、地方立法研究、涉港澳台侨立法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自2013年起,暨南大学法学院受广东省人大及省直部门委托,积极参与相关国家立法及地方性立法草案的起草及论证工作,受广东省人大委托起草的草案及修改意见近三百件。2024年,法学院已经受聘为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单位。


(来源:暨南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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