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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入学需院系配合入户事项的通知 |
发表日期:2023-08-27 点击: 182 |
迁入类型 | 所需材料 |
广东省外迁入 |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兵役状况、宗教信仰、联系电话) 4.《结婚证》复印件两份(已婚学生) |
广东省内迁入(含原户口已在暨大集体户的新生) |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以下二选一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兵役状况、宗教信仰、联系电话) 4.《结婚证》复印件两份(已婚学生) |
1.户口迁移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9月12日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上交,逾期视为不迁户口到学校)
2.提交地点:番禺校区教学楼120室综合服务大厅户政窗口
联系人:曾老师
办公电话:37330016
番禺校区保卫办公室
2023年8月27日
文 |曾钻玲
校对 | 柳叶
编辑 | 刘艺
初审 | 王雪莹
终审 | 区向丽 金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