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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入学需院系配合入户事项的通知 |
发表日期:2022-08-24 点击: 111 |
迁入类型 | 所需材料 |
户口从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迁入(含原户口已在暨大集体户的新生) |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以下二选一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兵役状况、宗教信仰、联系电话)。 4、《结婚证》复印件两份(已婚学生) |
户口从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省份迁入 |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2、《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上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兵役状况、宗教信仰、联系电话)。 4、《结婚证》复印件两份(已婚学生) |
1、户口迁移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9月9日前(以学院/研究院为单位上交,逾期视为不迁户口到学校)
2、提交地点:番禺校区教学楼120室综合服务大厅安全事务窗口
联系人:曾老师 办公电话:37330016
番禺校区保卫办公室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