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栏目每个毕业生只能填写其中一栏,多填无效。(户口迁出答疑在背面,请参阅)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毕业生户口迁出答疑 1、问: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时间? 答:分两个阶段,学校派遣日前: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户口方案及毕业生填写的《户口迁移证登记表》统一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证,在派遣日发放给毕业生;学校派遣日后:由毕业生凭“三方协议”(升学的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番禺校区教学楼120室户籍窗口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2、问:毕业生户口可迁往哪里? 答:主要有以下3类:1、生源地;2、工作单位(含升学),此类需向工作单位咨询是否接收户口;3、人才市场,此类需自行联系人才市场并办理相关手续。 3、问:毕业生可否将户口迁往广州的自购房或亲属住地? 答:如果三方协议书上的签约单位是广州的,才可以将户口迁往广州的自购房,不能办理搭户。 4、问:毕业生出国留学,户口怎么处理? 答:可以迁回生源地,或挂靠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此类需自行联系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 5、问: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上的“迁移地址”该如何填写? 答:按迁往地的户口本首页的“住址”填写,除经迁往地的派出所同意,否则不应写“xx市xx派出所”。 6、问:毕业生档案放单位,户口可否迁回生源地? 答:需经生源地派出所同意。 7、问:未就业,户口能否保留在学校? 答: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可将户口保留在学校2年。此间若签订三方协议,则应将户口迁出学校。毕业2年后仍未迁出户口的,户口将做迁出处理。 8、问:已签订三方协议,户口能否保留在学校? 答:若已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不能保留在学校。 9、问:我的户口已在暨大学生集体户,留校升读暨大硕士、博士研究生,是否需转户口? 答:若户口已在暨大学生集体户,留校升读暨大硕士、博士研究生,需要转户口,将户口迁入硕士、博士所在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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